5月12日得知四川大地震,13日我通过邮局向北京红十字会向灾区捐款200元;16日知道地震很严重,国家损失惨重,我又将我积攒准备买吉他的2600元捐出;19日我女儿在幼儿园里为灾区捐了50元;这些捐款都是我自愿捐的,虽然不多,但对于我的收入来说,也算不少了。想想灾区那些受难的同胞,我们是幸运的!接下来,我们居委会上门要捐款;在乡下的村委会上门要捐款;这些强迫捐款让我很不爽。我对他们说我捐过了,可还是要捐,好象不捐,就是不给他们的面子似的。难道这些村委会,居委会能够聚集到更多的捐款,是他们的业绩所在?
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?
对于国家的灾难,个人的得失微不足道。恕我心胸狭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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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也是常有的事 不用计较 只要做了就好